“明年1月1日起,你这种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就不得上道路行驶了,我们将车依法扣留,你现在可以在手机上办理下淘汰置换手续”“以后如果有新回收过来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你就通过‘e行在线’把车牌号码、顾客的信息等全部填上去,然后按流程进行回收”……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目前,全市在公安车管部门系统中备案的非标电动自行车约有24.1万辆。为加快推进全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严厉打击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降低各类安全风险,相关多部门从5月9日起至6月8日止联合开展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专项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