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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 芜湖市电动车管理“有法可依”

发布时间:2022-03-03浏览次数:3234

电动车作为市民重要的交通工具,涉及千家万户,关乎日常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随着芜湖市电动车保有量的逐年增长,出现了电动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车驾驶员安全意识薄弱、电动车乱停放、乱充电等一列问题。经芜湖市政府常务会审定,《芜湖市电动车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以政府令第65号文件印发,3月1日正式实施,这也标志着芜湖市电动车管理“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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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法》共八章计48条,涵盖电动车生产销售、电池回收,登记管理、通行管理、停放充电、消防安全、保障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重点解决电动车在产、销、行及回收处置等方面的全闭环管理。

     3月2日上午,家住芜湖市镜湖区新华园小区的董女士,正准备骑着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出门。董女士介绍说,她的电动自行车还是2021年年底买的,一直没有上牌。“昨天(3月1日)我听说电动车出台了新的管理办法,(电动车)不挂车牌今后将会被处罚。我立刻骑着电动车去车管所上牌,没想到当天就拿到了车牌。我准备出门买个头盔,给自己多一份安全保障。”董女士对记者说。

     不得醉酒驾驶电动车 驾驶电动车不得违法使用手机

     《办法》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有逆向行驶;醉酒驾驶;载客营运;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不得违反装载规定载物等。

     《办法》鼓励电动车所有人投保电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身伤害保险和财产损失保险。鼓励和支持邮政快递、外卖、环卫等行业企业为电动车驾驶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

     针对这些规定,不少市民拍手叫好。家住芜湖市弋江区的李师傅说,他平时出门远的路程开私家车,几公里内的话大多骑电动车。“因为我既开车又骑电动车,所以感触更多。以前经常会遇到不遵守交通安全的电动车,不仅自己危险不说,边上开车的人都提心吊胆。现在将依法对电动车逆行、醉驾、打电话等最主要的几种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等于给这些不自觉的电动车驾驶员戴上了‘紧箍咒’,让我们出行更加安全。”

     明确规定电动车禁止进入电梯 停放、充电不规范要受处罚

     《办法》中明确规定了禁止电动车进入载人电梯,鼓励住宅小区推广应用物联网和智能化技术手段对电动车进入电梯进行监控和预警。

     此外,电动车不得在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专用通道。如果违反规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关于以上违法行为的危害,芜湖市消防救援支队宣传科科长王茂军深有感触。王茂军告诉记者,电动车在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将会导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一旦发生火灾将影响人员逃生,阻碍消防车通行,给灭火救援行动带来影响。

     圈占、遮挡消火栓将会导致发生火灾后,消火栓不能第一时间正常使用,甚至无法使用,给灭火救援行动造成影响。占用防火间距将会造成火灾的蔓延。电动车在室内停放、充电,一旦起火,火灾蔓延迅速、人员逃生困难,严重威胁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许多老旧小区没有物业进行管理,电动车乱停乱放、私拉充电线等行为就成了我们社区工作的难点。以前我们社区只能通过张贴通告或者喊话告知大家,现在管理办法出台了,让我们社区工作人员在针对电动车管理方面有法可依,面对一些质疑的居民,我们更加‘理直气壮’了。”芜湖市镜湖区弋矶山街道春江社区主任王凰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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