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陕西西安:9月1日起,非法载客最高罚5000元
《西安市查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非法载客若干规定》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禁止利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等车辆非法载客,违者最高可处罚款5000元。
3、广西南宁:9月1日起,非法改装电动车每辆罚1000元
9月1日起,《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对企业、经销商、车主进行全面监管。尤其是对电动车的非法改装行为戴上“紧箍咒”,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违法行为方面,既包括直接实施改装的行为,也包括为改装而提供服务的行为,比如协助、指导、教授改装等等行为。从业者违法改装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按照每辆车处1000元罚款。
4、江苏:9月1日起,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将被处罚
江苏宿迁、南通、扬州等地市政府发布通告,9月1日起,电动车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头盔,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9月1日起,湖南省湘潭市无牌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交警提示,湘潭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免费登记上牌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31日,2019年4月15日前(含4月15日)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设置了3年过渡期,实施临时注册登记,车主可领取临时号牌(黄牌),临时号牌有效期统一至2023年3月1日终止,终止后禁止上道路行驶。
6、山东:9月1日起,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车禁行
山东全省电动自行车集中免费挂牌截止日期至2020年8月31日,9月1日起,旧国标和非标车辆挂牌业务停止,系统关闭,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否则将面临处罚。电动摩托车则应当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领取摩托车号牌,凭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上路行驶。